北京易饰天软膜拉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饰天公司)经过多年的新技术研发,于2009年研发成功不燃透光膜(A级防火透光膜)及配套安装的骨架、合页等产品,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以下多项发明专利:
1 发明专利不燃透光膜以及带该透光膜的顶棚,专利号ZL200910192833.1
2.半自动90°可开启式框架,专利号:ZL201110099825.X
3.半自动拉簧开启式框架,专利号:ZL201020535923.4
4.可调节张拉膜,专利号:ZL201020178949.8,
5.铝合金型材(H型)专利号:ZL201330403534.5
6.龙骨框架(65型)专利号:ZL201130342465.2
7.龙骨框架(A55型)专利号:ZL201130342467.1
经过易饰天公司多年的推广,近两年不燃透光膜(A级防火膜)已被市场及业主所接受,并使用在国家重点大型工程中。最近,一些同行企业及装饰公司无视我公司的产品权益,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未经我公司任何书面同意和授权情况下,私自采取仿冒侵害手段,生产、低价销售使用我公司上述专利技术产品,其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产品的专利权益,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经济利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践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
我公司现提出严正声明,为了维护我公司的产品权益,我公司今日再次责令相关企业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侵犯我公司专利产品的行为。有关采购单位不要使用涉嫌侵犯专利权产品,已使用侵权产品的立即终止侵权,停止使用,同时也敬请相关使用单位和个人注意,不要购买和使用侵犯知识产权的不合格产品,使用业主在采购类似产品时,应当进行该产品法律专利状态检索,避免购买到侵权伪劣产品(侵权产品防火级别达不到A级、寿命短、透光性差、易老化、易污染),伪劣品在使用过程可能引起火灾,造成重大财产及人员伤亡损失。不停止侵权的相关单位,易饰天公司将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及工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届时,侵权单位将会承担诸如商誉损失及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和因处理专利侵权事宜所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使用单位在采购不燃透光膜(A级防火膜)时,非易饰天公司直销授权的为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发现后告知易饰天公司者我司将低于侵权单位报价10%给予奖励销售安装。并保证产品为合格正品。24小时服务电话:13520456588
北京易饰天软膜拉蓬技术有限公司
2017.3.15